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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2-04-25

【摘要】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以《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

【关键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以《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2〕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2〕5号)等文件为依据,落实国家以及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开展三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开展,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工作的质量。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着力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进行全面考核。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成立三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部及各招生单位主管领导共同参加的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三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负责处理招生复试过程中重大应急事件处理,协调解决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成立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由院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及各单位招生主管领导组成。负责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和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复试期间防疫保障和防控各项工作,对各单位复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处理招生过程中重大应急事件,解决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五)成立各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三院所属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建立由单位主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研究生导师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并报院备案。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院属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期间将加强招生复试录取的巡视监督工作。

  (六)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院研究生复试统筹考虑北京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精 准防控、避免聚集的要求,采取网络复试方式。复试过程中把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错时错峰安排单位分批有序复试。复试工作均在三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各招生单位提醒考生采取必要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如有必要,将及时果断调整复试安排。

  二、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分数要求。

  分数线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三院2022年研究生复试最 低分数要求为:第 一志愿考生总分不低于305分,数学和专业课单科不低于70分,政治和英语按照国家线执行(A区工学)。调剂生源最 低分数要求为总分310分,单科要求按一志愿线执行。

  (二)专家选拔和培训要求。

  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要求选拔复试专家,专业组成要覆盖所有招生专业,专家应为指导过学生的导师、行业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三院已于3月22日召开了复试工作布置会暨各招生单位工作人员复试培训。复试专家选拔后,院属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专家的培训,内容包括:上级招生复试工作文件、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流程、平台作用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各单位成立的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及《复试记录单》于复试结束后1周内交院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考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复试工作前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工作要求。

  院属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和考生上线情况确定调剂需求,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公布各招生专业生源余缺信息,接受广大考生调剂。院属各招生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各专业间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 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中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课相同或相近。并按考生初试成绩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筛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五)复试前提交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前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附学生证);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各类证书和获奖证书;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1寸彩色免冠照片(未经技术处理)等。按复试单位的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院对考生不收取复试费。

  (六)考生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复试前仔细阅读招生单位提供的复试须知和考场规则。考生按要求配备两台设备及三脚架或者手机架。其中一台设备须为电脑(配备内置或外置摄像头、麦克风),另一台为智能手机。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采用“双机位”,并按单位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测试。

  考生须在独立、无干扰的场所进行面试。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扰乱考试秩序。复试期间考生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私自采用任何方式录屏、录像、录音或拍照,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如发现违反要求的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三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单位提前了解考生的准备情况,提前告知考生考试内容、流程和要求。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准备好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如有困难,及时向招生单位反馈,招生单位将协调复试时间。有关软件平台使用方法招生单位将安排时间讲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确定复试名单。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本科阶段专业课程及成绩、综合专业能力等方面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电话通知报考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复试名单将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院属各招生单位不允许破格复试。

  (二)复试方式和程序。

  三院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拟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组织复试,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平台使用培训,核查确认考生身份,签订诚信承诺书、健康情况说明,之后进行线上笔试及面试环节。复试一周内通知考生复试结果。

  (三)考生体检。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如实向招生单位说明身体健康情况,填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考生体检工作由院属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各单位通知考生。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时间及内容。

  三院复试3月30日-4月10日之间。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复试工作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模块。

  笔试主要内容英语翻译、专业课笔试。

  面试为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政治思想表现等。面试中必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立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仅供招生单位参考。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40分,面试占60分。其中英语笔试占10%,专业笔试占30%;面试中,英语听力及口语表达面试占10%,综合面试占40%,政治思想考核面试占10%。均由各具体招生单位组织。

  复试成绩小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方向按录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我院将通过研招网平台、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给考生发送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拟录取名单由院统一公示,公示网址为: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将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在京央企接收应届毕业生落户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过程监管要求。

  复试录取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参与。采取“一平台”、“三随机”的方式,加强技防和人防相结合,运用“双机位”、“防切屏”等技术手段防范有预谋、有组织的作弊行为。三院复试期间要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后,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各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将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三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10-68191133;

  三院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yjsht03@163.com;

  三院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10-68740326;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